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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两工人被困污水管道,福州消防专业救

来源:工贸 时间:2023/6/12

4月21日10时44分,福建省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长乐区松下镇国道后山村段两名油漆工人被困污水管道内。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调派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和支队特勤大队专业救援力量共8部消防车60余名消防指战员急赴现场救援。

最先赶到现场的长乐滨海新区消防救援力量经初步侦查发现,两名工人被困在直径1.2米、长度米尚未建设完工的污水管道内,具体位置不详。消防救援人员首先利用大型送风设备向管道内不间断输送新鲜空气,同时由一名身材相对瘦小的消防员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后,进入管道搜索被困人员。

由于管道狭窄、封闭黑暗,且雾气较重、各种施工遗留杂物很多,救援人员只能摸索着匍匐前行,在距离管道口约80米处,首先发现了第一名被困人员,意识基本清晰,救援人员迅速为其穿戴好救助装备,在管道外消防员的配合下,通过绳拉、拖拽等方式,于11时45分其成功救出,并交由现场的医护人员。

此时,特勤大队专业救援力量也已经到达,救援人员再次深入管道搜救第二名被困人员,在前进至距管道口米处时,遭遇长达近60米的碎沙石堆阻隔,由于消防救援人员背负着厚重的空气呼吸器等装备,难以从几十公分厚的沙石堆上穿过,只能暂时退出。同时改用机器人进入管道,穿过碎沙石段查看情况,由于管道内雾气很重,机器人行至距管道口米处时传回的画面已完全模糊,无法继续深入。

机器人拍摄画面

为尽快救出被困人员,现场救援人员决定从管道另一端平地向下挖掘,并对管道进行切割进入救援。3台大型挖掘设备采取边开挖边加固的方式,垂直向下掘进近4米,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挖出了一个长宽各5米左右的救援坑道,并对坑壁四周进行了全面加固。切割作业人员迅速对封闭管道进行切割,一个小时后,距管道另一端米处的管道机器人看到了切割的亮光,并借助亮光初步判断被困人员在前方约30米的位置。救援人员一边加速切割作业,一边准备再次进管道救援。救援人员进入破拆的管道口,在前行30米左右的距离后,发现了第二名被困人员,经初步检查,其身体并无大碍,救援人员迅速将其固定并快速救出,此时他已经在管道内被困了7个多小时。

经事后了解,两名油漆工人在下管道进行防腐作业时,因管道内空气不流通,油漆味道过重陷入昏迷,后通过外部持续强制送风,意识稍清醒后,便急于爬出,因体力不支被困,最后拨打了报警求助。

有限空间救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

否则极有可能造成伤亡扩大的惨剧

近期也有其他救援案例

请大家仔细比对与福州消防救援的差别

▼▼▼

警示!工人中毒民警施救,差点把命都搭进去!这样救援让人揪心!

最后要说的是

有限空间管不好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令)第二十八条,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令)第二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令)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来源:福州消防中国安全生产网网络综合整理

中国应急管理报新媒体中心编辑:孟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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