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工贸 >> 工贸前景 >> 正文 >> 正文

广元聚焦根本问题严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关

来源:工贸 时间:2022/6/19

“今年,广元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坚持从摸清底数、明晰职责、形成合力等方面探索解决方案。”广元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日,《广元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告知登记管理制度(试行)》《广元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制度(试行)》《广元市市本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制度(试行)》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印发,为全面加强工贸行业系统性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

前期,广元市组织开展了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调研,深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难题,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

年2月统计,全市共有工贸企业家,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8大行业。“工贸企业涉及的行业种类繁多,规模大小不一,经营状态不稳,造成了工贸企业底数不清的问题。”

市、县、乡各层级和各级有关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或存在重复多头监管现象。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亟需形成跨部门监管执法合力。

《广元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告知登记制度》主要对建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信息交流通报工作机制作出原则性规定,包括工贸企业范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信息告知登记内容范围、各级监管部门建立企业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加强服务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汇总,便于负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实现对工贸企业的动态管理。

根据工贸企业行业特点、固有安全风险、生产经营规模等因素,将全市工贸企业分为A、B、C三个类别,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属地为主、风险优先的原则,将全市工贸企业分为市级、县级、乡(镇)级三个监管层级,实施全覆盖分级监管。《广元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制度》主要对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包括工贸企业范围、企业分类和分级监管指导性原则、各监管层级依法开展监管的指标性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对工贸企业有效分类、对监管层级有效定责。

《广元市市本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制度》中明确了8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联合执法检查的办法和启动条件作了原则性规定,有效形成了监管执法合力,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指导。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很有必要,这三项制度比较全面地覆盖了工贸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将对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和监管水平提供较强的支撑保障作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