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工贸企业的一封信
各相关企业:
近期,我区周边台商区、厦门海沧区、泉州市接连出现本土疫情,我区与涉疫地区交流联系密切,人员往来频繁,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全区工业、商贸企业安全有序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意见,作出以下相关要求:
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
请各工贸企业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牵头抓好企业各项防疫工作,全方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特别是商贸流通企业要自觉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一线员工、经营商品的卫生防疫措施,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二、坚持非必要不聚集
疫情存续期间,企业应暂停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严防交叉感染。确需举办的会议、培训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坚持非必要不外出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不随意离开龙海区,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龙海区的企业员工,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报备,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最严格的核酸检测和相关管理措施。
四、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工业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的日常体温监测,体温未超过37.2°C的方可进厂上岗;要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的宣传引导,要求员工日常出行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商贸企业要在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展会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
五、坚持做好沟通对接
请各企业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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