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上了“全员”两个字。貌似改动不大,但实际上变化那是非常的大,将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如何在新形势下,解决企业安全管理混乱的现象?
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并不容易。我们企业的员工可能来自于五湖四海,拥有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受教育程度,如何把这些不同性格的人在有限的范围内统一起来呢?统一管理是我们必须首先要做的事,从上到下形成一个企业统一的安全管理标准,形成一个良性的安全管理氛围,才能使得安全生产有效落地。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之前,在很多人看来,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事,就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也与之前的安全管理思路有关。法律要求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造成了这样一个前提“气氛”逻辑,既然企业设置了这样的部门,也有了安全员,理所当然就认为安全由他们管,出了事由他们负责。
但在执行过程中,效果显然不尽如人意,表现为安全部门并没有实权,安全管理人员说了不算,久而久之成了老板和同事眼中的“背锅侠”“闲人”。然而,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比如安全投入,需要财务的支持;人员的配备,需要人力资源的支持;现场的生产,是一线生产部门具体负责。而安全部门脱离这些配合,就成了“三无”部门。但让安全部门独揽大权也不切实际,那就只能是要所有部门都承担责任,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也是新的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安全不再是安全部门的事,不是少数人的事,是所有部门,所有人的事。
有人说这是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倒也不见得,其实本质上来说就是一次纠偏,对之前错误理念的修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话恐怕人人都知道,但并非人人都能深刻认识到。这次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其实就是换了一套说法,显得更与时俱进一些罢了。
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是否就意味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将全面落地?答案是不太可能,未来也很难实现,要想全面落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回到企业实际,你会发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仍是“一地鸡毛”,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一般来说,国企在安全上相对私企还是比较重视的,而最近去了一家地方国企,在安全上却也是做的一塌糊涂。安全员什么也不懂,也没持证也没经过培训。员工配备严重不足,员工不停的倒班,严重超出劳动时间,无法保证员工的休息。甚至连劳保服都不能及时发下来,一问原因居然是领导因为流程审批环节有问题不同意。
不可置否,安全管理混乱确实就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也许那些大的国企央企,化工企业这些安全会做的相对较好,但那些中小企业,工贸企业,他们怎么搞安全?又怎么落实这个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恐怕完全是茫然失措的状态。
真实的安全管理混乱原因一般来说有以下几方面:
1、安全流程管理不合理。很多企业要么是没有书面的流程,或是流程只是书面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没有重视,更可怕的是高层认为流程对管理没有用。所以流程不细致,流程没有形成闭合,从而导致管理不规范不统一。
2、安全权责管理不清晰。有些企业流程和职责是脱节的,职责是根据想像做的,而不是根据实际的工作流程。流程除了规范做事的先后顺序,更重要的是体现了部门或岗位的职责。而脱节的职责管理相当于没有管理。
3、安全绩效管理不到位。很多人一听绩效管理都会觉得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工作,或绩效就是罚款,这些都是错误的。人都是利己的,无论是高层还是普通员工,人们首先更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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