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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违法办理对外付汇遭罚

来源:工贸 时间:2025/2/2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外汇局网站今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汇检罚〔〕3号显示,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存在无真实交易基础办理对外付汇违规行为,外汇局日照市中心支局对其罚款.06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发现,山东华信工贸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拜文汇,持股比例为92.00%,第二大股东为杜琳,持股比例为8.0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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