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2日讯(记者寇亚群)4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安监支队支队长王凯就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发布。
一、省、市部署情况
3月5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本次行动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过严查重罚、联合惩戒、媒体曝光、追责入刑等严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对总体目标、工作原则、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明确。我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对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
二、工作目标
本次行动主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员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使用以及应急准备情况等内容。检查内容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版)开展执法检查,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明确具体的执法检查内容。
本次活动以市应急管理局为主,采取指导执法、抽查执法的形式,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抽查区县监管企业。各区县按照执法计划,严格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查深查细查实。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完成的,全部提请区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三、活动安排
本次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方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企业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单位将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精神和《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版)传达至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督促其自主排查整改。对自主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备查。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诊断式”检查。
开展集中检查、严格执法。3月份,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县应急部门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淄应急字〔〕1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异地执法检查活动。4月至6月份,每月集中一周开展指导执法,由市支队对各区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抽查区县监管企业(每组每周不少于4家);市支队领导带队,监察室负责人任检查组长,聘用安全专家组成6个检查组,与区县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示范执法、重点督导。根据省厅通知,3月22日-26日、4月19日-23日,省厅督导组(省厅执法局人员、青岛市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重点对我市危化品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5月17日-21日、6月15日-19日,省厅督导组(省厅执法局人员、威海市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重点对我市钢铁、危化品和粉尘涉爆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市支队组成陪检组,与省督导组开展联合执法。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认真传达学习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活动要求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通知要求部署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年度月度执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专项执法、应急部工贸专项执法、驻点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统筹,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规定的检查程序,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沟通会+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要通过“山东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制作并下达执法文书,通过“山东省安全生产工贸行业专项执法”模块对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3个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五个当场”“五个一律”工作要求,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本次活动以省执法系统数据为活动期间主要的统计口径。各区县局要及时将执法信息上传省执法系统,如实填选指导执法和省市示范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市局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执法系统制定了本次活动专项模块,要求市支队执法人员指导督促区县执法人员使用省执法系统。原则上,检查情况移交后需当日完成省执法系统信息上传及维护工作。
要求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工作,树立和维护好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本次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既要严格执法、铁腕治理,针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群众反映且举报属实问题,涉及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果断采取执法措施,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罚或予以停产停业;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主动服务,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主动向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宣讲法律,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和引导,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基础上,围绕如何整改、整改到什么标准等,与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实施具体指导。企业主动配合执法检查,积极、即时整改现场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或者从轻处罚。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自觉从政治上和践行宗旨意识上看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本着对生命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坚决扛牢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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