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级企业评审单位公示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4号)要求,经审核,拟确定17家单位作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单位(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凌云,-(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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