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所不有,有各种各样的假货,可谁知道下岗工人也有假的,老杨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假货”,一不小心就被下岗了,于是老杨成为了下岗工人这个群体中的一份子,但是老杨这个”假”下岗实在是冤枉啊,即将到了退休年龄却被延安联通公司搞成了”假”下岗.
老杨是62年出生,是延安联通的一名老司机.年的时候老杨已经58岁,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然而老杨不足法定退休年龄2年就被下岗了,而且是暗箱操作的解除了劳动关系.年12月4日延安职工缴纳社保信息系统显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让老杨纳闷了,从来没有与延安联通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呀,这是谁在老杨不知情的情况下炮制的?
这个作假也太厉害了,其实老杨30日还在上班,因为老杨根本不知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于是老杨从延安市社保部门到联通公司跑来跑去,终于查明白了,原来是联通公司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报送”至社保部门,所以才有了老杨假下岗工人身份.根据延安联通公司12月4日以后值班记录登记表显示,被”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老杨还被安排上班,尤其是30日还上班24小时呢,能说是下岗了吗?所以说联通公司存在着弄虚作假行为.
老杨虽然被假下岗了,但是待遇与下岗工人一模一样,停发了工资.甚至比下岗工人还差,下岗工人最起码每个用能领取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失业救济金,但老杨只能领取8个月的失业金,为什么呢?
老杨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联通公司说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老杨只能按下岗工人身份去市社保部门领取失业金.但是老杨到了社保部门后,突然在社保信息栏目里为"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与下岗人员在劳动法中有很大的区别,停薪留职特殊时期的产物,是为了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不属于解除劳动关系范畴。现在已经废除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其规定可以明确看出国家的态度,即国家不同意一方面维持劳动关系,又停薪留职在外自谋职业或到第三人处就业.
延安联通是如何在老杨”停薪留职”上弄虚作假的呢?为了躲避国家法律,延安联通公司以内部三产企业铸联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老杨的劳动人事关系交由中智西安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然后伪造了老杨与中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老杨就成为了中智公司”停薪留职”人员.这里我多说一句,年延安联通公司下岗了上百员工,不就是走的联通内部三产企业铸联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解除的劳动关系吗?所谓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是强迫解除.
延安联通一层脸面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另外一层脸面是”停薪留职”.在年时,老杨已经58岁,一旦60岁退休后,将要领取退休金,所以联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降低了企业负担.强迫老杨解除劳动合同,只给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但失业金是可变数字,于是又把老杨在社保中作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停薪留职人员,这样老杨只能领取8个月的失业金.整个过程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暗箱操作.
老杨只是联通下岗工人一个缩影,年延安联通公司有上百员工下岗,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却无奈因为联通的调整而被迫下岗。无论如何,这对于一个成家立业的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但是延安联通在调整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法国家劳动法规,不知道坑害了多少个”老杨”,这样的违法行为同样也坑害了中国联通在全国的信誉,已经到了不得不纠正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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