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工贸企业的一封信
县各工业、商贸企业:
近期,我省陆续出现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泰宁县工业、商贸企业安全有序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意见,作出以下相关要求:
01
落实主体责任
请各工贸企业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牵头抓好企业各项防疫工作,全方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特别是商贸流通企业要自觉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强化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一线员工、经营商品的卫生防疫措施,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02
严格场所管控
疫情存续期间,均不得邀请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但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城市人员,以及正在健康管理的人员来泰。
企业应暂停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严防交叉感染。
确需举办的会议、培训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并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县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03
合理安排出行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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