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切实消除危及全区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近日,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公布年区级挂牌督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单位名单的通知》,对全区8家涉及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本次集中挂牌督办的单位,集中在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企业,主要涉及到特殊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储罐未经正规设计、喷漆房电气设备不防爆及没有进行作业场所安全辨识、粉尘涉爆场所未见粉尘清扫制度等1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这些隐患在全区具有代表性,通知要求,各主体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督办部门和人员,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患整改单位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促使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跟踪挂牌督办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协助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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