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努力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日常工作和安全检查中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2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整治通知的下达和隐患工作的整改监督。
3.3各部门对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4.内容
4.1评估和报告
4.1.1事故隐患种类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缺陷。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4.1.2事故隐患的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组织评估。
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评估。
4.1.3事故隐患的报告
各部门一旦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书,立即报告厂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并由其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类别、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目标方案,并组织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1.4事故隐患报告内容
事故隐患报告部门;
事故隐患的主要危害;
事故隐患现状;
现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
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取证材料;
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4.2管理要求
4.2.1事故隐患按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管理。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应成立事故隐患管理小组,由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负责。
4.2.2公司将严格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4.2.3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4.2.4公司对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2.5在风险评价中定为中等以上的风险等级应提出改进、控制措施,做为隐患项目。根据公司经营具体情况,立即或限期整改。
4.2.6对无力解决的事故隐患,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以防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书面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当地 府。
4.2.7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定解决期限,按计划实施整改或停产。
4.2.8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督促、协助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管理和整改。
4.3事故隐患档案管理
4.3.1有关事故隐患管理的各类管理规定和制度、事故隐患的监控材料等必须及时归档。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实施。
4.3.2按规定对档案进行收集、保管、利用。
5.相关/支持文件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6.相关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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