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年单独招生章程和单招报名、考试成绩等情况,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学院年单独招生划线方案。
一、报名参考情况
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确认报名人。实际参加文化考试人,缺考8人;参加综合(技能)测试人,缺考7人。
二、考试及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由文化考试(普通高中类)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成绩各分;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2.中职生考试由文化考试(中职类)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文化考试卷面成绩满分为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成绩各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分。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最低分数控制线具体划线方案
1.学院在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85%的原则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成绩等情况按报考类别(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专业划定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
2.普通高中类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89分,中职类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6分。
3.各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专业
综合测试
(普通高中类)
技能测试
(中职类)
数控技术
82
94
电气自动化技术
52
电子商务
55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98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83
铁道工程技术
86
工程测量技术
83
4.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及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高中类:文化、综合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综合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职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最低分数控制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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