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广州市细化工作措施,对防范化工(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企业非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和劳动派遣灵活用工提出十项严管工作措施。
一、严格承包商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制定并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违规,发包企业承担同等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二、严格承包商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资质审核把关、日常管理、现场监督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
三、严格承包商纳入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开展符合岗位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能教育培训。
四、严格教育培训双重安全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场作业。
五、严禁无资质非法转包违规分包认真核实承包商经营资质、安全资质和施工队伍综合素质,形成承包商档案。禁止承包商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等方式承揽项目,严禁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严格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承包商严格依照约定进行施工作业。
七、严禁无证假证无效证人员上岗加强审核资质证件审核,确保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有规定的合格证书。
八、严格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交底承包商正式入场前,企业要将作业过程中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风险辨识、管控和应急措施与承包商交底,承包商要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作业组织、方案、安全风险和应急措施。企业要组织工程、技术、安全和专家等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九、严格作业现场旁站安全监管明确双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承包商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和穿戴防护器具符合要求。按照方案做好各个环节风险和危害识别,严禁擅自变更作业范围和内容。
十、严格化工企业“四令三制”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安全确认后方可现场签发作业票,严格落实作业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来源
广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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