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某化工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未定期组织演练,领到了长丰县应急管理局两笔处罚:对公司处罚5万元,并责令停产整顿;对公司负责人处罚1万元。
8月20日,长丰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行来到该公司,就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当天,该公司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所有整改项已整改完毕,全体员工也已在公司组织下进行了数轮的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公司负责人说道:“这次处罚给公司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意识到了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我们认为这不是重罚而是重爱!”收到长丰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执法文书后,该公司立即启动了全面停产整顿,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开展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有限空间因其封闭性特点,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是安全生产高风险领域。一些工贸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演练以及对有限空间辨识不到位,未经审批、未经检测、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盲目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本案中,该公司生产制造化工设备罐体工艺,在罐体内进行电焊作业环节属有限空间作业,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风险。但该公司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未建立管理台账,未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对从业有人开展教育培训,未开展应急演练,所涉违法行为已被应急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年版征求意见稿)列为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中专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长丰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程序合法,裁量得当。
今年以来,长丰县应急管理局通过一系列强执法、严监管措施持续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截止目前,该局共开展执法检查次,整改隐患和问题条,开展行政处罚90次,处罚金额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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