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山工贸园区坚持把东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为工作目标,统筹推进“三水共治”“三源齐控”“四水同收”等工作。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高效推进,保山工贸园区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坚持示范引领、深入一线,近期动员部署,保山工贸园区及街道全体党员干部与12个社区党员干部、群团组织共同对辖区内东河重点流域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直面问题,精准分析,摆稳责任“压舱石”
5月20日,在对东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题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园区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园区企业负责人、街道班子成员及12个社区党总支书记,召开了保山工贸园区环境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会上,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保山市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十条措施》,为东河治理工作的问题分析、工作安排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同时,针对东河治理以来,各级督查反馈以及本级督导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措施以及责任人,园区和街道班子成员挂包到辖区涉及的东河及支流。在此基础上,结合东河流域涉及永盛街道范围的24.5km、重点区域为7.1km的实际,采取“局部重点突破,引领全局推进”的工作方法,动员部署机关力量参与重要河段的杨官社区、方官社区、大栗树社区的示范整治工作,园区班子成员推动街道及其他社区举一反三、逐段开展整治工作,示范引领做好东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明确目标,高效落实,切实织密“组织网”
为高效推进东河流域污水截污治理、排污口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清淤治理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四治一创”工作,保山工贸园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党员参与的作用,构建起东河治理组织体系,确保所有人细耕工作“责任田”。修订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明确东河治理的“园区及街道党工委、机关党支部+社区党总支、社区党支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党员、河道保洁员+群众、志愿者”的“3+2”组织体系,细化组织与个人工作职责,动员部署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到东河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强大凝聚力,高效推进相关工作。同时,由园区纪工委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建街道东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督查组,按定期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随机督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共画生态“同心圆”
5月21日下午,保山工贸园区和街道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东河保护,你我同行”主题党日实践活动,园区挂社区领导和街道班子成员带领挂社区党员干部与社区“两委”成员共同扛起东河流域环境污染区域责任,针对东河治理反馈的问题,聚焦“收、提、治、管”等措施多管齐下,集中精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5月22日,保山工贸园区发出动员令,以“党员带头、干部先行、群众响应”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吹响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冲锋号”,园区和街道余名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到对东河流域的全面整治工作。以生态文明示范家庭创建为抓手,党员带头入户宣传,引导、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提高群众主动参与保护东河的自觉性,带头做治河护河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以“3+2”的组织体系为“助力器”,动员社区余名党员、群众共同参与河道管护。对河面漂浮物、河道垃圾、沿岸杂草进行集中清扫、清运,共清理沿线垃圾、杂草50余吨,真正达到“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的目的,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动力,为共筑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做出贡献。
持续加压,长效推进,做好环境“守护者”
在东河流域治理过程中,保山工贸园区探索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和方法,逐步形成了治理的组织、工作、督导等有效机制。下一步工作中,工贸园区将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形成治理、保护东河的长效机制,并持续加压,扎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把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并把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入户动员群众参与东河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社区广播、LED滚动屏、车载音响等加强生态环境污染的危害,增强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严格执行“3+2”组织体系,自觉扛牢河湖长制责任,乡级河长每年巡查责任段12次,村级每年巡查责任段24次。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组织群众开展“七改三清”活动,开展厕所革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细化社区党员设岗定责,带领群众、志愿者开展打扫卫生、垃圾清运、清淤疏渠等工作,每年至少要解决1个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同时,进一步运用督导机制,注重总结正反两面典型,发挥典型引领、警示教育等作用,形成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赵有凤、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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