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近日对外公布一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省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查处的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一、崇义鑫财建材有限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年10月15日,崇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崇义鑫财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崇义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遂川星玖木业有限公司未建立粉尘清理制度案
年10月11日,遂川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遂川星玖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粉尘清理制度,未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遂川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九江鑫桥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电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年11月26日,濂溪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九江鑫桥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电焊作业的卢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濂溪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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