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桐乡市应急管理局通过“三项措施”做实市级挂牌督办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核查,严格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单位。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版)》,市应急管理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了调整,确保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为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间长且符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今年,最终公布对20家市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涉及隐患82条。
二是强化跟踪,细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指导。为切实督促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全程跟踪指导,3月底前局执法人员已对全部挂牌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严格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整改期间,市应急管理局还将跟踪掌握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期间生产安全,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三是严格标准,做好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挂牌单位完成整改后提出销号申请,市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验收合格的予以公布销号。一旦发现整改不彻底、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一律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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