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和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开始施行,宿迁市《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第一期也正式开班。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茂军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王茂军副局长针对此次培训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筑牢粉尘涉爆安全防线。要充分认清新《安法》和新《规定》出台的深刻背景和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大努力、更实举措、更严制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粉尘涉爆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责任压得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推动粉尘防爆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全面加强粉尘涉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掌握新《安法》和新《规定》中的具体监管事项和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要加快推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试点开展“互联网+”监管模式建设运用,准确识别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危险因素,建立防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要强化隐患整改,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丝毫不能麻痹、放松,必须时时抓、处处抓,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对涉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要建立并落实逐级审批制度。作业时,要安排现场监护人员、落实防范措施、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时刻铭记“第一责任人”身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此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活动,将分5个班次进行,确保实现全市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和重点地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全覆盖。通过集中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强化粉尘涉爆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有效防范粉尘涉爆事故发生。
拟稿:沈 纯
审稿:李武斌
审核:吴 团
发布:张咪
▌来源: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处
▌投稿:sqyj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jzl/120.html